2)第三十七章 拉风的灵宠(四)_炮灰女配不想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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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由大哥代为保管,作为儿女修炼资粮。

  作为修炼资粮这部分灵石,万曦有正当理由,征得大哥同意后,可支取一百万至一千万数额的灵石。

  若是支取数额在一千万灵石以上,须在大哥同意的情况下,征得林家老祖林秋实的同意。

  第三,焰杀血雨凰作为万曦的本命灵宠,任何人不得借走或变卖,这将危及万曦的性命。只有在参加百年一次跨界之战的危急关头,可以借与大哥___以及林家的元婴老祖林秋实。

  以上三条利益责任相关,万曦的大哥___大嫂___,以及万曦本人若无异议,三人将签订下此契约,发下心魔誓言,如有违背,必遭心魔反噬。

  见证人:云翩翩、大龙

  碧云历三万二千九百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云翩翩在契约中写下的三条内容,第一条是以免万曦薄待、克扣神兽后裔焰杀血雨凰的伙食费去鬼混,暴殄天物、引发祸端。

  第二条内容,是让利笼络万曦的大哥大嫂,令他们心甘情愿扶着万曦把灵石挣了。

  毕竟焰杀血雨凰是万曦的本命灵宠,便是万曦死了,也只会鸡飞蛋打,还轮不到他们夫妻捡漏。

  反倒是万曦活着一起挣灵石,方为上策。就算万曦寿命不过两三百年,神兽后裔传给她的儿孙,也是林家子嗣的东西。

  对于林大哥而言,就算弟弟、弟媳是废物,靠着焰杀血雨凰攒下大笔灵石,他自身的修行路也会好走许多。

  有了灵石,培养自家儿女、侄儿侄女们成材,也有了足够的底气。

  第三条内容,是为了保住万曦。万曦这脑子,加上林凤轩对好基友的态度,分分钟能被人撺掇着,把焰杀血雨凰借出去干些危及生命,或者鸡鸣狗盗的事情。

  无论是哪一种,万曦都危如累卵。

  如今只允许她家大哥与老祖,在跨界之战这等大事上借用,一是对林家表了忠心,二来也是为了给万曦寻个靠山。

  《家人互助契约》中数次提到林家老祖林秋实,也就是在林家老祖面前,给万曦挂了个号。

  笑话!林家老祖自己的本命灵宠就是神兽,他还能稀罕曾孙媳妇儿的神兽后裔?

  不过,万曦在林秋实面前挂了号,林家子弟必不敢明目张胆地算计她。林家堂堂元婴家族,算计曾孙媳妇儿灵宠的名声,可不好听。

  至于林大哥,他若是不在了,万曦夫妇只怕在燕山派也混不下去了。

  林凤轩这么自私自利的败家子,没了制肘,说不定会用妻儿换些什么好处呢。保住了林大哥的命,也是保住万曦这个家的必备条件。

  万曦看完《家人互助契约》之后,有些敢怒不敢言,思来想去,她委婉地道,

  “翩翩,给我的灵石会不会太少了?我还要养孩子,哪里够用啊!”

  云翩翩冷笑道,

  “你若是要去赌钱,一月三十万灵石自然是不够的。听说林俊希两个月大,你就抱着他出去斗魔头了,你倒是挺会教儿子啊。

  以前我开丹药店的时候,一个初级炼丹师、制符师每月也不过是赚到二、三十万灵石。人家还有一大家子要养,怎么偏你就不够用了?

  说实话你的事我一点儿也不想管,为了满足你买下一只神兽后裔的愿望,我的嫁妆都快被你掏空了,你若还不知足,便一切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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