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素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雄州雾列、俊采星驰”之美誉。
自古以来人才辈出,群星璀璨。
在漫漫历史长河中放射出耀眼的光芒,为后人留下了一笔宝贵物质和精神。
“我叫白凌风,出身于赣州兴国县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山村,自幼便有一颗雄心壮志。
五岁,就读于兴国县中心小学。
八岁,就读于兴国县中学初中部,成为最小的一名初一学生。
十岁,就读于兴国县中学高中部,成为最小的一名高中生。
十二岁,进入天才少年班,硕本连读,十五岁取得硕士学位。
于次年,进入军校,成为当届年龄最小学历最高,作战指挥系军校生。
同年,被兽营选中,成为兽营一员。
十九岁,通过兽营各项考核指标,进入兽营天卫,于第九大队任普通战兵。
十九岁七个月,通过战功,晋升天卫第九大队第八小队第三战斗小组组长。
二十岁一个月三天,战功累积,晋升天卫第九大队第八小队队长。
二十岁三个月五天,第三大队于白港要塞与敌鏖战三天,其第二小队队长战死,我平调入第三大队,为第二小队队长,继承前辈意愿,发誓穷其一生之力,不允外敌踏入白港要塞半步。
二十二岁,夏季,这是我在就读军校直至成为兽营麾下作战主力天卫,第三大队第二小队队长后,七年来首次归家,缘由:父亲不幸车祸去世,母亲终日以泪洗面,郁郁而终。
我没能在双亲弥留之际再看二老一眼,甚至在没有看到那两张黑白照片之前,脑海里已经勾勒不出二老的模样,作为家中独子,我是不孝的,但是作为一名战士,戍守北境,不让任何来犯之敌侵扰平民百姓安居乐业,自古忠孝难两全,我,不悔!
也是在这个令我悲恸万分的夏天,我结识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徐诗蓝。
一个小家碧玉、温柔贤惠,再普通不过的女孩儿。
缘于兽营的特殊性,我无法向她表明我的真实身份,也无法告知她,我戍守的北境之地群魔乱舞,更无法告诉她,我杀人如麻,尽管被我所诛之敌,尽皆是罪恶滔天之辈。
她,选择了理解。
不过徐家的反对,毅然决然选择了和我在一起。
二十四岁,战功累积,我白凌风以战功累积,晋升天卫第三大队副大队长,由于到了适婚年龄,不想再让苦苦守在老家的徐诗蓝毫无生活的期盼,上禀天卫,要与诗蓝结婚。
可是我白凌风做梦都没有想到,天卫战兵过万。我这区区第三大队副大队长何德何能,小小婚事,竟然惊动战神大人韩霆,由他亲自审核诗蓝家庭背景无误后,更是亲自为我和诗蓝主持了婚礼。
那是诗蓝第一次被接到兽营,第一次进入第三大队驻守的白港要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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