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八百三十四章 收购它_游戏开发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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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大股东。

  不过瑞恩的父亲皮特。因为之前欠税的关系被抓。

  瑞恩散尽家财把欠的税款缴清之后觉得自己应该干点什么而不是像往常那样花天酒地了,再加上他本人对于电子游戏很感兴趣,所以就创建了一家游戏公司。

  名字就叫做take-two。

  不过这家公司在业内的名声并不好。因为他们做的游戏都是一些限制级游戏。

  他们制作以及出品的游戏,以暴力、血腥、色情闻名于游戏界,并不受到主流的游戏界所接受,无论是游戏制作公司还是游戏玩家。

  而dma的gta这个系列,恰恰就是这个风格一款游戏,所以,这一次这位富二代想要通过收购dma,得到gta这个品牌,以及dma旗下的那只非常出色的开发团队。

  而正好这个时候。dma的母公司叫做bgm,dma一开始只是他的一个互动娱乐部门。因为bgm现在的情况经营比较惨淡,所以他们也有卖掉dma换点钱来拯救母公司的想法。所以,他们就跟take-two的瑞恩联系上了。

  称得上是郎有情而妾有意了。

  花费了接近两个小时,杰斯特将这二三十页的文件从头到尾仔细的看了一遍,对于这个年代的这两家公司又下了一个很详细的了解。

  当然,杰斯特自然是听说过take-two的,不过那实在未来。

  那个时候的t2可跟现在的t2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游戏公司。

  在十几二十年之后的t2,基本上已经成为了整个美国排名前三的游戏公司,仅次于动视暴雪以及ea的存在。

  这个年代的t2,不过是刚成立的,名声不佳的小角色罢了,甚至连~发行渠道都不完善,要不是之前瑞恩的父亲有自己的出版渠道,可能他们的游戏连找到靠谱的发行商都很难找到,就算找到了,按照他们的游戏的格调,也不会有多少的发行商将他们的游戏当做重量级的产品来做。

  不过这个年代,开发商,平台上,发行商这个三角关系里面,最牛的自然是平台商,因为没有平台,就没有游戏,其次,就是发行商,因为只有发行商才能够将游戏换成实打实的美元,地位最低的可能就是开发商了。

  因为开发商做出游戏来,他首先要求爷爷告奶奶的找到发行商,要发行商愿意发行他们的游戏,那他们的游戏才有得卖,否则的胡,他们就要自己想要办法怎么去卖了。

  俄日发行商要发行这款游戏之后,对于那些他们看重的合作者,自然会给与分成上面的优惠,比如说,扣除掉平台的权利金之后,他们会跟开发商四六分。他们只拿四份,但是如果是他们不重视的开发商,而这款游戏对于这个发行商来说。也是可有可无的作品。

  那么分成的比例也许就非常的苛刻了。

  可能最多五五分,甚至发行商直接给一个买断的价格直接把游戏的发型权利拿下。也都是可能的。

  简而言之,平台方是最牛的,但是要做一个平台也是最为困难的,现在已经度过了电子游戏的拓荒年代,在这个时期,想要再做一个全新的平台,并且让这个平台具有足够的竞争力,那要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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