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三十七章:落红无情_大明之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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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沈坤的怀疑是有道理的。

  徐邦宁从一个声色犬马之徒陡然转变成大明士林才子,画面太辣眼,过程太惊艳,想让人信服实在比登天还难。

  作为大明朝的状元郎,还从来没听说过学问这种东西,能一蹴而就的,尤其是‘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十毒俱全的纨绔子弟,更何况还是南京城最有名的狗马声色样样精通的百年老家族---徐家,将这些巧妙联系起来,完全可以将徐邦宁一巴掌拍死。如果没有至圣先师那样的天纵奇才,徐邦宁顶多就是个酒囊饭袋之徒,指望他作诗,一出口还是名动天下的绝世好诗,沈坤宁愿相信至圣先师今日闲得没事干,附体在徐邦宁身上,和大家开个玩笑。

  沈坤的怀疑很有代表性,文人们砸吧砸吧嘴后很快也反应过来,射向徐邦宁的目光很谴责,有种赤裸裸挑衅他们高雅智商的无耻侮辱感。

  更有人将目光扩大了谴责的范围,在场的所有权贵都笼罩在他们鄙夷的眼神中,权贵也不服,很快回应过去,百十道凌厉的眼神在空中交织纠葛,隐约可见因摩擦过度而产生的丝丝火花。

  文人相轻权贵,自古以来没有变过,他们觉得这是权贵串通好了,要借春游踏青侮辱他们的学识。

  龙生龙,凤生凤,权贵们的儿子纨绔控,话糙理不糙,从谚语上看,富不过三代,智商也不过三代。随着老一辈优良遗传基因的不断衰变,痴傻后代越来越多才对,老纨绔生小纨绔才符合遗传学发展理念,本来天经地义的事,到了徐邦宁这一代,居然大有遗传基因转优的趋势,简直太诡异了-----就是被雷劈了脑袋开了天窍也不行。

  徐邦宁啥德行,在场的每个人都心知肚明,鱼肉乡里欺男霸女倒不至于,却也是南京城纨绔界响当当的一号人物,别的本事没有,若说扑腾红尘卖弄风骚绝对是首屈一指。自从生下女儿---徐婉后,也不见收敛多少,整日领着一群权贵子弟走街串户吆五喝六的,至于文学修养,连附庸风雅都算不上,更别提吟风弄月了,他的混蛋事迹比他老爹徐鹏举还出众,俨然有青出于蓝更胜于蓝的架势,作为老爹,徐鹏举实在应该反思自己在教育下一代方面出现的问题。

  如今这个从不被看好的纨绔N代摇身一变,从小混蛋模样华丽丽变身,还作出了一首堪称千古绝唱的好诗,在场的都是与徐鹏举打了半辈子交道的老狐狸,谁会相信他的遗传基因有如此强大?

  状元郎发话,徐邦宁还是发怵的,不敢不作答,闻言胸脯一挺,理直气壮得让人牙根痒痒:“状元公明鉴,当真是小子所作。”

  理直气壮没问题,自己未来女婿的赞助,当然是自家的东西,徐邦宁不心虚。

  沈坤咬牙切齿,虽然认定徐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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