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一章 飞镖破敌_将欲行沈翊书林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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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一避,终于明白顾峰使什么兵器了,只有使用虎爪这种奇门兵器,才会留下这种让人捉摸不透的老茧。之前他看到顾峰的手的时候,就已经在想了。

  顾峰的虎爪威力很大,带着一股寒气从沈翊书身边划过。

  沈翊书躲了几下之后,双臂大开大合,几拳之后,竟是和顾峰打得难舍难分。

  石东航那里,那戴面具的人自知不是对手,但依然苦苦纠缠。

  沈翊书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看来这擒拿顾峰的事情,还是要自己亲手干了。

  天门以剑法著称于世,但是又不仅仅有剑法。沈翊书习剑之前就开始练习天门的“剑经”,此功以经为名,但是实际上却是一种无上的武学,其中囊括很多种顶尖的武学。仅凭此经书,奠定了天门的底蕴,天下独一无二,无人能比。而沈翊书与唐劲的矛盾根源就是,沈翊书学了整篇的剑经,而自己却没有这个资格。

  剑经固然厉害,但是沈翊书确实没有学到什么能够立刻就天下无敌的武学。剑经是天门的底蕴,可并不是一步登天的阶梯,只是这个解释唐劲从来都不信。

  沈翊书面对对方虎爪的攻势,自知近身必定要吃亏,所以与对方拉开了距离,改用指法。

  从刚才石东航动手不难看出,他们这一脉的人,也是极擅长指法的,但是到底这顾峰学到了几分,这就不好说了。

  沈翊书的指法精到,动起手来不比刀光剑影差多少。

  顾峰眼见如此,突然也改用指法。二人以指法对指法,顷刻间已经是十几招过去了。这时候沈翊书也明白,自己在指法上是没法取胜了。

  沈翊书不是个随身会带着长剑的人,用千古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拿的起放的下的剑客,是天底下最可怕的剑客。通常,一个剑客拿起了剑都会时时刻刻拿着,不愿意放下。可要是一个剑客真的和自己的剑生死不离,那也许能成为一个不错的剑客,但是一定是个做人很失败的人。

  往往,很多习武之人痴迷其中,忘掉的就是怎么做一个人,最后空留遗憾。天门出剑客,但最重要的是,他们是道家的底子。修心,永远比修剑重要。

  可是今天,沈翊书就有点后悔,如果自己带着长剑,应该现在杀顾峰两次都够了。

  沈翊书身上有兵器,是他所有的镖,剑型的镖,也是天门弟子都会用的东西。

  沈翊书一边和顾峰动手,一边将这支镖捏在左手之中。虽然左手比右手差点,但是右手现在还要和顾峰动手。

  看准机会,沈翊书突然飞镖出手,划出一条长虹,刺入顾峰的气海穴。

  顾峰正在出手对付沈翊书,因为沈翊书的右手指法极快,也不好对付,而且还不停的变化招数。但是,他就是没想到,如此多变的招数居然是为了引他无暇他顾。

  一个武功比自己高的人,居然用偷袭的办法对付自己,这让顾峰很费解。

  这对于沈翊书来说不算什么,毕竟大家又不是光明真大的比武,还管什么手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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