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章一四五 众生(9)_第一氏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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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坐。桌上有几碟子菜肴,荤素搭配,香味倒是有,就是色泽差了些。只是扫了一眼,庞琦就认为那味道必不可能好。

  所以虽然忽尔巴吃得津津有味,不时喝一碗酒,庞琦却连筷子都没动。

  他毕竟出身名门,虽然是边缘人物,但向来自视甚高,这种垃圾一样的食物,他看着就觉得反胃,入口是不可能的。他甚至连这里的酒都不想喝。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如果不能钟鸣鼎食,他为权力付出那么多,也就没了很大一部分意义。

  忽尔巴见庞琦执意不肯动筷子,也不介意,吃得怡然自得,颇有谈性地道:

  “庞公是贵人,张某可不同。我来的那地方没什么好东西吃,基本上除了肉就是肉,一年到头也很难见到正经蔬菜,普通人家若能喝上茶,那就是顶天的享受。

  “一壶茶水,我们会喝七八道,等到茶叶完全没了味道,我们还会将茶叶吃掉。

  “还是燕平城好啊,繁花似锦真不是说说而已。一桌子菜,能有五六种颜色,一种肉食,能做出七八个花样,哪怕不喜欢这些,还有各式各样的糕点。

  “这里的酒也好,没有一点儿异味,喝酒的时候还能听听音律,吟几首诗词——虽然我不大听得懂,但身处其中,还是有飘飘欲仙之感。”

  忽尔巴说得兴致勃勃,庞琦听得不屑一顾。在他眼中,忽尔巴就是个土包子罢了,粗鄙、胸无点墨,没有才学,毫不文雅,毫无层次,跟野兽差不多。

  若非利益有勾结,他根本不可能降尊纡贵,跟对方坐同一张桌子,听对方胡扯这些。

  据忽尔巴之前自我介绍,他祖上是猎户,打小就在山中狩猎,所以虽然身在穷乡僻壤,但靠着出众的技艺,倒是不缺肉吃。

  这样的人竟然能得贵人赏识,混成苍鹰帮帮主,实在是命好到了极点。

  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人到中年的庞琦洞悉世事,很清楚人生在世,什么好都不如命好。

  他如果是家主嫡子,不是小妾所生,现在也不必活得这么辛苦。

  但也仅此而已,在庞琦眼中,忽尔巴一辈子也不可能成为贵族,到死都是个乡巴佬,骨头渣子都是粗的。所以在忽尔巴面前,庞琦一向自觉优越感十足。

  不大想听忽尔巴说这些闲话的庞琦,再度左右看了看,打量店里的陈设与门外的街巷。

  这饭铺实在是鄙陋,有些疙瘩角落里的陈年灰尘都没打扫干净,柜台上也黑一块红一块,不知道是什么污秽,看得他直犯恶心。

  旁边角落桌子前的一个壮年汉子,一看就是底层百姓,不是农夫就是苦力,这不仅是因为对方的衣衫粗制滥造,那副面相那种神态,就是个苦哈哈的庄稼汉。

  敦厚,朴实,内敛,也必定鄙陋、愚蠢。

  辛劳的生活,倒是让他肌肉不少,身材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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