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百六十章 一错再错_执宰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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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买通宁波市舶司的市舶太监,多亏了他身边的帮手河边白光,这件事情由河边白芒一手操办并顺利达成。

  其实,河边白光在上次细川胜元和山名持丰压制幕府将军联合组团的朝贡之行中就已经立了大功。

  当时按照细川胜元和山名持丰的约定,细川胜元三艘贡船,山名持丰两艘贡船,由细川胜元的人出任正使率船队赶赴大明。

  不过,山名持丰贡船比细川胜元少一艘,因此在联合朝贡船队启程前暗自让河边白光带领一船抢先一步来到大明。

  河边白光于宣德四年十一月来到北京城,虽然没有日本国的国书,但是其世故圆滑,深谙人情世故,因此以重金贿赂司礼监负责朝贡事宜的太监,进而得以凭借日本国贡使者团副使的身份参加宣德五年正月宣德帝举行的大祀庆成宴,并获得了宣德帝的破例赏赐,收获颇丰,这使得山名持丰对其甚是器重。

  根据官方所掌握的资料,河边白光原名宋芒,浙江人氏。

  永乐二十九年,日本的朝贡船队抵达宁波时,宋芒的父亲受随船日本商人代购商品,可是直到贡使团回国其父也未能按价交货,因此不得已以宋芒抵债。

  宋芒抵达日本后成为了山名持丰的家臣,改名河边白光。

  当河边白光离开北京城率所乘贸易船来到宁波与日本贡使会合时被其叔父认出,见其一身倭人装束,以为其投靠了倭寇,因此就去官府报官,免得受到牵连。

  官府随即扣住了河边白光,查实其身份后上报给了浙江布政使司,浙江布政使司随后又上报给了朝廷,想要治其罪责。

  宣德帝得知此事后特意下了一道诏令,河边白光既为日本贡使使者,治其罪恐招日本抗议,致生他隙,因此下令礼部警告其不得再充任日本使臣后放其回日本。

  由于河边白光对市舶司的日常运作很了解,知道里面的不少官吏都非常贪婪,因此建议山名瑞颜用钱收买了市舶太监。

  结果,宁波市舶司的市舶太监在收到山名瑞颜的贿赂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山名瑞颜的贡船船队看成是与拿着宣德勘合的细川元道一起的日本国贡船,而且不仅先让山名瑞颜的船队验收货,还多验数额。

  不仅如此,由于市舶太监没有从细川元道那里收到好处,因此指使那些收了山名瑞颜贿赂的市舶司官员处处为难细川元道,故意减少细川元道贡品的数量或者压低其贡品的品质,使得细川元道有苦难言但又无可奈何,受了一肚子的闷气。

  本来,如果市舶司的官吏能在随后的事情时坚持一下原则的话,事情也不会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可接下来宁波市舶司的官吏在嘉宾堂举行欢迎细川元道和山名瑞颜的宴会下,又犯下了一个大错,进而燃了这次日本贡使争贡事件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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