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老二嘿嘿一笑:
“好嘞,我先替您留着。”
玩笑过后,朱传仁轻声道:
“老金沟就在前方,我需要你替我过去打探虚实,有多少清兵、有多少土匪,掌柜的、把头们,有一个算一个,都给我摸清楚了!”
孔老二很机灵,立马反应过来:
“您让我混进去当眼线?”
“对!你就说自己是附近的村民,听说这里有金场,就想过来赚点钱,碰运气!”
孔老二点点头:
“那我怎么将信儿传出来?”
“我会让兄弟接应你,等会儿我给你画个图,每隔一天的晚上入夜后,在乱坟岗后头碰面,如果出现意外来不了,那就第二天晚上同一时间!”
孔老二仔细记住,点了下头:
“我知道了!”
“进去以后一定要机灵点,谁的话都不要信,感觉不对先跑路,朝咱们现在的位置跑,听懂了吗?保命要紧!”
朱传仁训练出这只队伍不容易,他可不想让任何一条人命折在这儿。
“诶!您放心吧,遇到危险我肯定跑。”
“这就对了,去准备吧,一会儿吃饱喝足你就出发。”
“诶!”
孔老二应了一声,回去帮着忙活了。
朱传武刚才一直在身后听着,自然知道了朱传仁的安排。
“孔老二那小子能行吗?”
“他的综合实力不是最强的,但脑子最活,反应也快,这种事只有他能干。”
朱传武微微点头:
“俺知道了,那接头的事儿?”
“让老谭去吧,他年纪大,性格稳重,身手枪法都算上乘。”
“我叫他过来。”
“不急,先让他们吃完饭吧。”
今天的伙食是煎饼,还有路上抓的野味儿,这个年代东北的深山老林里全是宝贝,傻狍子随便吃,有水的地方就有鱼,野兔遍地走。
否则关内的人也不会想着往关外跑,就靠这些物产也饿不死人。
不过傻狍子这种野味儿,对于朱传仁这种从现代社会过来,吃过好东西的人来说,属实没什么太大吸引力。
非要说的话,他觉得活着的狍子比死去的狍子有意思多了。
这东西的大脑天生缺根弦,有种蠢萌的小可爱,大大的眼睛,大大的疑惑。
狍子就是天生好奇心特别强的动物,换种说法也就是狍子对危险的敏感性很差,所以往往导致自己可能陷入危险的境地。
就拿朱传仁他们抓到的这只狍子来说,根本没费什么力气,只是大喝一声,狍子非但没有走,反而主动跑过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然后就被逮住了。
狍子不怕人,也不怕光,有的动物看见光,尤其是火光躲得老远。
可狍子和飞蛾扑火一样,看到火把,会情不自禁凑过来,认为这光给自己照明了前方的道路。
总之,这玩意是生生把自己变成保护动物的,真的跟人没关系。
而且狍子肉也不好吃,吃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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