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直从头顶拖至小腿。
“我这个……用篦子也没救了吧?”吴关问道。
闫寸看着他手中捧着的几团,皱眉道:“没见过这么乱的。”
“先不管了。”吴关胡乱将头发往头顶拢了拢,拿一条擦澡的布巾一扎。
他一边拿布巾沾着皂角水清洗身上,一边对闫寸道:“转过去,我瞧瞧你后背的伤。”
闫寸便转过身去。
狰狞的伤口已结痂,疤痂周围皮肉绷紧,打着细小的褶皱。
虽不好看,长势却很好。
闫寸身上还有许多旧伤疤,蛰伏在恰到好处的肌肉上。
能看出来,他不是易留疤的体质,许多伤疤都已平复,淡淡的,于是无法想象曾经的伤口有多严重。
“我看已经能沾水了。”吴关道:“不过最好别长时间泡在水里,你冲洗一番就赶紧擦干吧。”
“好。”
或许男人在一些事情上总是缺乏耐心,无论他们如何立志要好好洗澡,真待实施起来,不多时就开始觉得麻烦,最后总会以“差不多就行了”草草收尾。
闫寸和吴关也不例外。
走出浴肆时,闫寸又往柜台上丢了两串铜钱,引得掌柜眉开眼笑。
两人骑马往县衙去,闫寸任由长发飘飘,颇有魏晋名士风范。
吴关换了干净的新衣,浑身清爽,他伸了个懒腰,闻着袖间的香味,叹道:“终于有个人样了,说真的,洗完澡我觉得病都好了。”
闫寸道:“你可知道,许多百姓一辈子都不曾去过浴肆,也不曾用过皂角。”
“好不容易当个官,你就让我奢侈一把,别忆苦思甜了,成吗?”
“哪来那么多新词。”闫寸笑道。
“先别说新词了,我这头发咋整啊?”
吴关后脑垂着的几团,已吸引了无数目光,还有人窃窃私语。若他自己一人骑马穿行,或许还没这么高回头率,可他跟在闫寸身后,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搁我阿耶的法子,直接割了完事儿。”闫寸道。
“不是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吗?”吴关道:“你别骗我,我读过唐律,随便割发可犯了法。”
闫寸耸肩,“是啊,受之父母,所以我阿耶给我割发,那叫一个理直气壮。
小时候我全家在北境,缺水,洗澡更成问题,再加上小孩不懂事,瞎跑瞎玩,前脚刚洗干净,后脚出一趟门,就能滚成泥猴子。
我家男丁多,俩哥哥也不叫人省心,我娘在军中,管着百来号人的伙食,想起来帮我收拾头发的时候,早就团得解不开了。
咋办?只能割啊。
我阿耶便抽刀一割……”
闫寸作势抽出了腰间佩刀,虚空一划。
刀这种冷兵器,与温柔一点不沾边。尤其闫寸手中这把不知收割过多少人命的刀,寒光凛凛,光是看着,就让人心生退意。
但此刻,这把刀被他轻轻一挥,刀上的寒光似也柔和起来。
一把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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