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六十七章 小如涵,万人迷_我曾经爱你如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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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是天天吃你做的点心,非得吃胖不可。”如涵嘴里含着东西说道。

  “你喜欢就好。你要是喜欢吃呀,姑姑天天做给你吃。不然你就搬到这里住吧,姑姑也方便照顾你。”

  “好!我看行!你就住这儿,哥天天接你下班,再让我妈给你做好吃的,保证不出三个月,你就白白胖胖的了。不像现在,弱不禁风的样子。”卓君难掩〖兴〗奋,随着母亲的话,附和道。

  “不了,姑姑,我还是自己住吧,也算是锻炼自己,培养独立生活的能力,不然总依赖你们,我是长不大的。”如涵喝了一口粥,接着说道。“不过,我会经常来蹭饭的,绝对不会客气的。”

  “谁要来蹭饭呀,热烈欢迎!”如涵话音刚落,只见辜负秦朗从楼上走了下来,如涵放下手中的点心,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如涵,姑父可是好久没看到你了,这一年多不见,可是越来越漂亮了。”如涵一向乖巧懂事,在家里,上到长辈,下到哥哥姐姐,没有一个不喜欢她,姑父秦朗也不例外。

  如涵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把椅子挪了挪,让姑父坐下。

  “姑父,你还是那么忙吗,表哥回来了,有他帮你就能轻松多了吧。”如涵笑着问道。

  “你哥,你哥还能帮我,涵涵,你还是帮姑父好好劝劝他吧,回来几天了,他也没到我公司看一眼。你说,我还能指望他吗!”秦朗叹了口气,对如涵说道。

  “放心吧,姑父,这事儿就包在我身上,我就是绑也要把我哥绑到公司去。”如涵看了一眼卓君,信息十足地说。

  “好!那姑父就看你的了!”秦朗爽朗地笑着,沈梅也走了过来,一家人都把秦卓君当成了目标,看得有些不舒服。

  “你们都这么看着我干什么呀,爸,妈,我刚回来,可不急着去你那里,这几天我要好好陪陪我妹妹。去公司的事儿,过些天再说吧。不过要想让我去也容易,如果如涵到公司上班,我就天天去。

  “卓君,你这话倒是提醒我了,涵涵,你在天涯周刊怎么样,要不要到姑父公司去,给你的部门经理做。先熟悉一下业务,过个一年半载,给姑父当助理都行。”秦朗用期待的目光看着如涵,希望得到她肯定的回答。秦朗的公司是家族企业,他的设想就是几年后把总经理的位子交给儿子秦卓君,其他一些关键性岗位,也由家里人做,他很欣赏如涵的才华和能力,很想让她到公司工作,助儿子一臂之力。

  “姑父,我很想到你公司去,可是公司的业务我不懂,我想我还是适合像天涯周刊这种性质的工作,每天和文字打交道,这才是我擅长的吧,其他的,我怕我做不好。”对姑父的公司,如涵多少有些了解,虽然在国内也是响当当的大公司,可她只对写作、对文字感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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