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4章 仁 爱 (2)_蔡元培论人生·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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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小的时候,对于顺从父母命令的方式,没有人有不同意见,因为他们社会经验少,知识也不够多,当然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这个时候,对于父母的训导、命令,应当完全祛除成见,面色愉悦地听从,不要有反对的言辞,也不要表现出不满的神色。等到子女逐渐长大,具备了辨识事理的能力,对于父母的话,也要虚心听从。父母阅历丰富,经验也多,不管父母学识如何,他们的见解与现实的契合程度自然有青年人所不及的地方。如果不是大的利害关系,即使父母的看法与自己的想法不同,也不应该抵触。即便有的时候因为利害关系而不得不争论,也应当平心静气,委婉表达自己的观点,慢慢说明自己之所以不敢苟同父母意见的原因,如此才能做到不忤逆父母。

  随着年龄的渐渐增长,子女智力品德也逐渐完备,为人处事的方法、经验逐渐增多,此时父母的干涉会变得逐渐宽松,这是因为父母看到子女长大成人,可以承担一些事情,就逐渐放宽对他们的限制。顺从的方式,不能没有变通;但是顺从的心意,却是为人子女一刻也不能背离的。凡事一定要时常征求父母的意见,以便和父母的沟通顺畅通达。仰仗自己的才能,公然违背父母意愿的人,一定不是个孝子。至于子女远离父母,遇事来不及征求父母意见,或者身居官员军人的职位,而不能用私情来参预公务的,都是迫不得已的情况。

  虽然子女顺从父母是理所当然的,但也有不得不变通的情况。假使父母的命令是错误的,子女不仅不能盲目顺从,而且应当尽力劝说阻止,明知不可为,因为父母的命令而勉强服从的人,结果不仅使自己犯罪,还会陷父母于不义,这是最大的不孝。如果父母不幸做了违背道德的行为,子女不仅不想办法补救,却将它暴露出来,那也不是子女应该做的事情。孔子说:“父亲为儿子遮掩,儿子为父亲遮掩。”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爱戴与尊敬,是孝道的两条基本准则。父母与子女间的感情是人类的天性,并非外界舆论或者法律所强制规定的。因此父母为了子女、子女为了父母祛除私心,克制自己,任劳任怨,超脱了利害得失的外在表现,这也是为什么这种感情最可贵的原因。源于这种情感而表现出来的,就是爱戴和尊敬,没有爱戴就会渐渐变得抵触;没有尊敬就会渐渐流于溺爱。爱戴而不尊敬,有些动物也能做到;尊敬而不爱戴,亲近和疏远又有什么区别?二者只要缺少一个,就不能称之为“孝”。

  能顺从,能爱戴,能尊敬,孝顺父母的方式就这些了吗?回答说:不止。孝子之所以最尽心的原因,在于要报答父母的恩德。

  接受他人的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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