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553章 哀鸣_重生1998之混也是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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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当欧美进入金融资本竞争时代后,并购就成了企业发展壮大最有效便捷的手段,而在这个过程中,不乏各种恶意收购(也叫强制收购),因此收购与反收购也一度变成为了资本与资本之间博弈的主旋律。

  虽然细节方面各不相同,但总体来说,目前欧美最主要的恶意收购手段主要有三种:

  第一,偷偷要约收购。

  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悄悄地从各级市场里扫货,让自己手里面的股权超过51%,然后强制获得目标公司董事会的话事权——这种手段除了需要花费天量资金从散户手里面购买股票之外,也需要从部分董事会股东以及普通股东之间收购大量的股票;由于这种方法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因此采用这种恶意收购方法的时候,通常伴随着力度较大的做空布局;否则的话,目标公司一系列反制手段使下来,很容易偷鸡不成蚀把米。

  第二,代理权斗争。

  由于要想悄悄收购目标公司51%的股份难度太难,所需要的资金也太恐怖,因此到了后面,收购方往往会采取一个偷巧的办法——通过偷偷向对方董事会股东进行利益交换,将其变为“自己人”,然后通过掌控董事会相对控制权,最终从内突破,完成该次恶意收购。

  要知道,西方的董事会席位数量众多,董事会成员可未必都是大股东,这些股份可能甚至只有百分之零点几的董事会股东们,往往更看重个人利益,因此只要有足够的利益许诺,通过慢慢布局来获得一定人数优势后,不断把反对者投出董事会,然后把赞同者吸纳进董事会,最终获得董事会的话语权和相对控制权,并非不可能的事情——当然,这种类似于政治斗争的手段,必须要操盘者具有非常强悍的手腕才行。

  第三种,要约收购,也是八九十年代最主流的恶意收购手段。

  简单来说,就是收购者跳过董事会,跟所有的包含普通股东在内的股东公布收购信息,然后通过溢价允诺的方法吸引那些普通股东出售自己手里面的股份。

  虽然这乍一听之下,跟第一种“偷偷要约收购”的法子几乎没差别,但两者在执行过程中可采取的手段区别大了去了。

  比如说,发出要约收购以后,收购方往往在溢价收购了一批股份后,就会放出烟雾弹,明明手里面只收购了10%的股份,却可以对外宣称收购了40%的股份——由于要约收购避开了董事会,在新的股东大会没召开之前,其余人是不清楚收购者手里到底是有多少股份的。

  对外虚报数字之后,收购者往往会营造一种恐慌氛围,对其余的普通股东宣称自己手里面的股份马上就要超过51%,等到达到这个比例后,他就会停止溢价收购,并且在进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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