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百零一章 恶誓的代价_我当鸟人的那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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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儿,才叹了口气,然后对三人说道:“终于,让我知道这王哥为啥会死媳妇儿了。”

  三人听的有趣,于是慌忙让他讲讲,蔡寒冬便说道:“我说出来怕你们有阴影,你们还听么?”

  李兰英不耐烦的说道:“赶紧的,墨迹。”

  那蔡寒冬见躲不过了,便又叹了口气,说道:“跟你们说啊,这发誓可不是随便发的。”

  说完后他便给三人讲出了一个听上去挺荒诞离奇的故事。

  按照年代来说,应该是六七十年代,也就是一颗红心藏心中,映得全球一片红的思想禁锢年代,那个时候的人都十分的单纯,没办法,逼出来的,这是一场维持了十年的浩劫,扼杀了无数人的思想于命运。

  在那个年代中,所有的事情都是不正常的,也可以说,整个社会都疯了,百姓人人自危,不是有句话说的好么,当这个社会疯掉了的时候,你的正常就是一种错误,唯一能够生存下去的方式,就是跟着这社会一起疯。

  可是不管执法多严肃的时代,都会有罪犯,我们要说的,就是一个女人,这个女人三十多岁,属于二婚,虽然说那是个后背戳脊梁骨都能戳死人的岁月,但好在这女人嫁的男人背景挺硬,是个当官儿的,哪派咱就不说了,涉及社会和谐,反正是挺吃香的。

  能吃饱饭便是幸福,更何况那女人嫁给这当官的以后,天天都有铁观音喝了,但是这女人却还不知足,为啥,因为这当官的以前结过婚,虽然丈夫的前妻已经死了,但是却还有个孩子,这孩子不大,她刚嫁过来的时候,这孩子刚一岁多。

  本来没什么事,但是过了一年,这女人也怀孕了,她就有了危机感,要知道,当时的制度,官员子弟可以接班,但是这名额只有一个,他丈夫铁定让大儿子接班,在那个年月,后妈的含义可就是代表着万恶,让人不齿。

  想到以后自己可能地位不保,甚至自己的孩子还可能没有前途,这女人便十分的忧虑,都说最毒妇人心,这可真没错,那女人最后竟然产生了一个十分残忍的想法。

  一天,她趁自己丈夫不在家,竟然残忍的杀害了丈夫前妻的儿子,并制造出了一个假象,给人一种那小孩是无意之中意外死亡的。

  虽说她布置的很周全,但是这个社会上还是有法律的,当官家死人了,自然惊动了警察局,经过多方调查后,他们怀疑是这个女人干的。

  不过这一切都在那女人的意料之中。

  当时的法律制度很不完善,毕竟社会畸形嘛,听说当时就连考大学都闹出过笑话,一个不学无术的红卫兵参加考试,自然是什么都不会,但是由于他在考卷上写了一段话,竟然就被一家知名大学录取了。

  那段话挺啰嗦,大致的意思就是:我们农民子弟都是主席的孩子,学什么数学?只要有一颗红心足矣。

  结果这哥们儿得了一百分,顺利当上了大学生。

  如此类推,自然审问犯人也相当粗糙,那女人在警察局死不认账,那些警察也没有办法,因为这女人家出身很清白,八辈子贫农,按理来说是不可能犯罪的,他们想到。

  于是,也不知道是哪个孙子想出的损招儿,让那女人发誓,对着伟人相片发誓,美其名曰让伟人来断定善恶,只要她发誓,她没杀人,就让她走。

  那女人之前就想到这一点了,于是,她便十分镇静的说道:“如果我杀了大儿子的话,那么就让我下辈子的孩子出生就瞎眼睛!不不不,您听我说,我这不是迷信,我的意思是,如果有来生,我还愿意为社会主义添砖加瓦,您说什么?我发的誓还不够?好,那就让我死老婆,死一个……不,死三个!这样行了吧?”

  (二更完毕~~大家小年快乐~~另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根本不可能,是此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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