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十二章今日之日多烦忧_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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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迁这样的书生都入仕了,你这样的大才却被陛下弃之不用,是不是非常的不甘心?”

  云琅摇头道:“没有不甘心,如果可能,我很想这样无所事事的过一生。”

  “你就不怕淹没了你的盖世才华?”

  “咦?我有盖世才华?为何我不知道?”

  何愁有重重的在云琅的肩膀上拍一把道:“老夫说你有盖世才华,你就一定有配得上这句话的才德。

  老夫今年七十有六,一生都在皇宫中转圈子,见过的才德之士如同过江之鲫,就连留侯这般人物老夫也是亲眼睛过的,你若生在秦末时分,恐怕还要胜留侯两分。

  万万不可妄自菲薄。”

  云琅大笑道:“这是何公爱我之故。”

  何愁有也忍不住笑了,举起酒碗道:“跟你谈话总是能让老夫快活,饮甚!”

  何愁有的酒量不好,两人喝了两坛子云氏烈酒之后,何愁有就借口头晕,会清泉居睡觉了。

  把杂乱的酒场留给云琅处理。

  云琅皱皱眉头,把剩下的一碗酒一饮而尽,随手把酒碗丢在桌子上,轻叹一声就离开了清泉居。

  何愁有那里并没有狗子的消息传来,这让云琅的心情也变得非常不好。

  想起那个瘦瘦弱弱的少年,如今一个人在草原上苦熬,云琅就觉得非常对不起狗子。

  右北平,雁门关两军夹击龙城,在龙城眼看着就要发生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决战。

  云琅很希望狗子这时候能快些回来。

  狗子站在一人高的草丛里,小心的瞅着前面东张西望的野山羊,这东西一般生活在悬崖峭壁上,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平地上。

  野山羊的肉非常的好吃,牧人只要遇见野山羊,都不愿意放过。

  一架短小的弩弓出现在狗子的手上,三支弩箭已经挂好了弦,只要扣发,这头野山羊断然没有逃跑的可能。

  就在狗子将要下死手的时候,埋伏在附近的兰英忽然凶猛的扑向野山羊,探出的双手堪堪抓住野山羊短小的双角。

  野山羊用力的挣扎,兰英的身体随着野山羊的抖动而抖动,野山羊的蹄子好几次都踩踏在她的身上,她依旧不松手。

  “狗子,快来啊,这是一头大奶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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