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94章 撩人鬼夫,求别咬(二十八)_快穿:总裁攻略手册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沈子琪已经决定逃离了,而孙天这边却一点都不清楚,甚至此时他陷入了两难。

  沈子墨将孙天带到了二楼的书房,这里平时是沈澜办公的地方。

  他找孙天不为别的,只因为他这几日去公司,发现了重要的事件。

  那就是有人养鬼。

  而这人还是沈氏公司的股东。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李安妮的父亲,李大富。

  此人也是沈氏公司,除了沈家人之外的最大股东。

  他将李大富养鬼的是告诉孙天,就是为了让孙天除鬼。

  他今日在沈氏公司遇到的那些魂体,都是被害死,无法投胎的。

  这些人有的是沈氏公司的员工,有的是外来者。

  而害他们的不是人,正是李大富养的小鬼。

  孙天在听到这件事的时候,面容非常严峻。、

  别人不知道,他可是很清楚的很。

  尤其是在知道对方养的是小鬼,小鬼可是比成人鬼更厉害,甚至是恶鬼见到它都不会主动招惹对方。

  养小鬼那可是极为残忍的。

  并且小鬼可不是谁都能养的。

  养小鬼必须是血亲之人才可以控制,不然会遭到反噬。

  因为血缘关系,主仆之间会有牵绊,那么两者虽是主仆,但也是公平的地位。

  而且谁也不会害到谁,因为他们之中只要一方受到伤害,另一方也会受到同等的苦痛。

  在者这小鬼,可是不是从肚子里,生出来的孩子死后变成鬼的。

  那是在胎中就已经死亡的胎儿,并且不是天然胎死腹中,而是人为的。

  不然到时候小鬼能力会不强。、

  只有怨气越重,到时候成为鬼体之时能力才会更加强大,那样对他的主人也会更有利。

  要说孩子之时胎死腹中,这还不算完。

  中间还有一些过程,那更是残忍。

  孩子要自己从母体肚子里爬出来,那时候他已经成为鬼体,但是却用着肉身。

  肉身之所以保留,那是因吸食了母体的血肉。

  直到将母体血肉消耗完,小鬼才会用尖锐的指尖,刨开母体的肚子,爬出来。

  你以为这样就可以了。

  不,还远远不够。

  那个让他死亡,变成鬼仆的人还在外面等着他呢。

  小鬼爬出母体的肚子,想要控制他,那么必须要用符咒控制他的身体。

  只是控制他的身体还不行,必须要将他的肉体毁了。、

  因为有了肉体,那么小鬼也就不是凶鬼了。

  为了让其成为凶鬼,成为最利的武器,必须残忍的将其身体毁了。

  毁坏小鬼的身体,那更是痛苦,比之十八层地狱的刑法有过之而无不及。

  将其肉身放到

  蜡烛下,一点一点慢慢的烧,知道将其肉体烧尽。

  然后这时候是小鬼魂体最弱的时候。

  养鬼之人,再将事先准备好的小型棺材拿出来,将其禁锢其中。

  再用一些尸油,一些复杂的阵法,还有符咒将其困住七七四十九天。

  在这七七

  请收藏:https://m.f4sf.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