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毛毛的目的_穿成男频女配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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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就到中午,叶芷清姐弟两人一起来到了食肆这里。

  客人很多,小二和掌柜的都忙个不停,毛毛和叶芷清在柜台边上等着。叶芷清注意到,这家食肆并不是很大,不过这会儿大概是饭点,客人有不少。

  大约等了一刻钟左右,人少了不少。

  掌柜的一枚枚数了二百二十个大钱给他们——食肆一次买三十斤,所以叶芷清稍稍给了点优惠。

  “谢谢德叔。”毛毛接过钱乖巧地喊道。

  掌柜的是个性情精明但是并不抠门的老人,见他这样讨喜,笑了下,伸手抓了把柜台上的花生给他,“明天再来。”

  “好。”

  姐弟两人收完账,就出了食肆。接着顺道去医馆,把药抓了后,然后和同村的人一起回了家。

  这一路上,毛毛还是和以前一样安静,这让叶芷清都在怀疑自己是不是之前想多了。

  然而,接下来的第二天第三天,中午叶芷清去食肆收钱,毛毛都会和掌柜的聊上几句。

  等到稍微熟悉后,店里忙不过来的时候,他还会顺手帮忙送个酒什么的。

  眼见着这小子和食肆掌柜的和小二熟悉起来,叶芷清在心里呵呵,她怀疑这小子在钓大鱼。

  这天,两人和往常一样来到食肆,正在等着的时候,叶芷清听到角落里有人朝着掌柜的喊:“掌柜的,再来一斤酒。”

  掌柜的正给人结账,还没说话,毛毛就已经主动上前道:“德叔我帮你。”

  柜台旁边的酒缸里,一大勺就是一斤。毛毛舀了一大勺放进酒壶,送了过去。

  叶芷清视线跟着他看过去,只见毛毛走到了一身穿青衣薄袄的中年人面前。

  中年人和这食肆里的其他客人很不同,他有一把美髯,打理的油光水滑,头上扎着儒生巾,皮肤也不想寻常人那么粗糙,一看就是个养尊处优的读书人。

  见到这人,叶芷清就知道,这人大概就是毛毛钓了几天的大鱼了。

  将酒送到客人的面前,毛毛道:“客官,您的酒。”

  客人取过酒壶,像是喟叹又像是自嘲,“山野乡村的劣酒喝的再多,到底还是没有京中的玉露春有滋味。”

  毛毛一听,本来要走的步子停了下来,“客人您喝得这酒叫勺底黄,不叫劣酒。”

  听这八九岁的孩子一本正经的解释,喝酒的客人觉得有些意思,他摸了把胡子,饶有兴味道:“那你是觉得这酒要比名酒更好?”

  “我不知道什么名酒,但我爹说过,对于黄县人来说,勺儿黄就是最好的酒。或许我们去了外地,在喝着客人你说的玉露春的时候,也会说上一句再好的玉露春都比不过勺儿黄。”

  客人听后,笑了起来,“你这孩子,倒是能说会道。”

  这时掌柜以为是毛毛说什么话让客人不高兴了,连忙过来道歉道:“林先生,这孩子还小,不懂事,还请您勿要见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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