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七十四章 另外一个版本_兼职偶像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十多岁,他们本来还可以拥有幸福而又美好的晚年。

  虽然,生老病死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

  虽然,回爸爸回妈妈走的时候都很安详。

  回妈妈还说,幸好有个小孩陪着回艺,她也能安心地去陪回爸爸。

  回艺始终无法在这件事情上释怀。

  回艺女士对回一笑的情感是复杂的。

  这个小孩,陪着回爸爸回妈妈,走过了最后的时光,给他们带去很多欢乐。

  可是。

  如果她没有怀孕。

  如果她没有弄出那么多的事情。

  回爸爸回妈妈是不是依然还活跃在全世界最顶级的音乐厅?

  每每想到这儿,回艺就后悔自己曾经的天真和鲁莽。

  这是回艺女士的故事版本,也是从来都没有和回一笑提起过的。

  后悔也好,憎恨也罢,她都不希望让回一笑知道这段不堪回首的过去。

  十八年之后,回一笑在明星这里听到的,是故事的另外一个版本。

  在这个版本里面。

  重庆女大学生因为怀孕被开除的时间引起热议的同一时间,回艺告诉明星自己怀孕了。

  明星在故事开始之前,就和回一笑说了三个假设和一个前提。

  【假设两个人经过深思熟虑要在一起。】

  【假设决定要在一起的两个人有了小孩。】

  【假设他们共同决定要生下这个小孩。】

  【那么,就不需要有婚姻作为前提。】

  明星让回艺等他三个月,当然有考虑到自己的法定婚龄。

  但更重要的,是在到达法定婚龄之前,他准备做的事情。

  在当时的舆论环境下,光领个证,并不能让他和回艺的小孩名正言顺不受非议。

  可是,大学生怀孕,为什么要被开除?

  这件事情,合法吗?

  这件事情,有法律依据吗?

  这件事情,为什么会引起热议。

  明星不仅要和回艺领证,还要让这件事情,天经地义。

  符合校规、符合法律、符合伦理。

  所以,明星知道这件事情的第一时间,就着手准备大夏大学自己的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要商量的第一个议题,不是女大学生怀孕应不应该被开除,而是到了法定婚龄的两个在校生能不能结婚。

  明星是偏执的,他下定了决心要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

  这件事情,放到现在,可能不值得什么讨论。

  但是在二十年前,这还属于一片灰色和空白地带。

  没有任何一个大学,哪怕是不太知名的,是明确支持在校本科生结婚的。

  明星是学法律的,宪法第四十九条赋予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

  明星不认为校规可以凌驾于宪法之上。

  明星的计划,用三个月的时间,让大夏大学成为第一个支持在校生结婚的知名高校。

  明星对这件事情,非常有信心,因为大夏的时任校长史一从,就是法律系的教授,并且每周都会给本科生上一堂课。

  明星邀请史一从作为

  请收藏:https://m.f4sf.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