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十一章 我们可不可以不结婚(14)_罪无可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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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说明:黄心萝莉没有死!没有死!没死!

  上一章我的笔误,现在已经改过来了,我对不起大家,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我已经面壁罚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百遍……请大家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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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到底干啥的?!你要干啥啊?!”女人歇斯底里起来。

  她伸出双手,似乎是想将闫思弦拦在家门外。

  闫思弦立即道:“我不进去,我没打算跟您女儿见面。”

  女人垂下手来,“你说什么?”

  她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

  “确切地说,我已经得到想要的信息了,”闫思弦十分笃信道:“李洁玉已经告诉您了吧,她做了一些可怕的事。”

  女人警觉地摇头,不说话。

  闫思弦也并不需要她承认。

  闫思弦道:“您可以转告李洁玉,熊蕊蕊死了,如她所愿地死了,不过——无论你们信不信——熊蕊蕊是有过一些出格的行为,因为一个处于青春期的长期跟家人格格不入,导致沟通能力没那么强的孩子,在用她自己的方式保护李洁玉。

  她是想让矛盾爆发,想把李洁玉气走……”

  “不可能!”女人声音十分尖利。

  尖利中透着那么点外强中干的意思。

  她不能相信闫思弦所说的可能性,连考虑一下都不行。

  “惩恶”“女儿是为自己讨回公道”。

  这是她的立足点,即便杀人,只要扯了这张大旗遮住自己,便可以心安理得。

  可若是杀了一个好心帮倒忙的孩子,那便是另一回事了,至少,要过了自己良心这一关,并不容易。

  闫思弦见对方心里防线已经有了松动,便趁势追击道:“我为什么不去见您女儿,您应该知道的吧,精神病人的证言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同样的,精神病人杀人——或者说参与谋划杀人,也有可能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无论最终查不查到您女儿头上,可以说,您女儿都有一道免死金牌,所以您大可以放心。”

  这倒是实话,女人虽还是满眼戒备,但能看出她紧绷的肌肉已经有了些许松弛。

  闫思弦继续道:“但对无辜的熊蕊蕊来说不同,如果您女儿能供出同伙——当然了,您代她说也是可以的。

  只要她的同伙归案,我可以保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绝对给您女儿最大的方便。”

  闫思弦觉得眼前的女人应该没明白他的意思,便更进一步道:“您也知道,一些调查还是挺繁琐的,尤其是强制调查,羁押拘留什么的,对您女儿的病情实在很不利……”

  女人刚刚稍微松懈的身体又紧绷了起来,她有些不知所措。

  “你们……你们不能……”

  “我们当然可以,事实上,已经有间接证据指向您女儿,所以如果有必要,我现在就可以带李洁玉走。我车里就有拘传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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