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一三六章 选择_一个娱乐帝国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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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芳菲是电吉他,纹身男是贝斯手,乐队名字很怪异。叫做“傲亡乐队”。

  《原创新人王》最初只准个人参赛,不要团队,但后来为了拉方晓的f&q来参加,又允许团队来参赛,因为这档节目上头很重视,投入了不少钱,而主打原创音乐的真人秀没有先例可依,前途未卜,总导演田野明的压力极大,收视率要是不理想的话,不仅前途完蛋了,整个团队的编制都要被撤掉,当时方晓声名鹊起,备受关注,是一张王牌,所以宁可修改规则,也要拉住他。

  不过和节目有合作关系的几家唱片公司都私下打过招呼,尽量不要选团队,原因很简单,签一个人和签一群人,薪酬和培养成本相差很多,因此海选的时候,除了林竹君选中了一个二重唱之外,其余的,不管是乐队还是组合,全都挂了。

  方晓选歌一直很谨慎,这次这么快转身,让现场观众很惊讶,其他几个导师也很惊讶,用肢体语言和眼神表示不解,因为这首歌不管是质量还是演唱,都不出色,更关键的是,这首歌的歌词很激烈,还有粗口词,根本不适合上电视。

  当主唱唱完最后一句歌词之后,孟芳菲拎着吉他,来了一段solo独奏,她的电吉他风格和蓝小溪完全不同,蓝小溪的solo即使速度再快,也很讲究旋律的走势和情绪的控制,而孟芳菲根本就不管旋律和情绪,乐声肆意而又狂躁,仿佛无数颗炮弹轰击大地,如同千万声闪电划破雨夜,有一种令人心悸却又歇斯底里的快感。

  难怪许可天天和她吵架,却仍然能忍她半年……

  难怪施丽琳和她有过节,却仍然愿意帮她说情……

  确实很有实力和天赋。

  舒雁翔隔着白晓琪,对方晓竖了竖拇指。solo结束之后,孟芳菲向导师这边鞠了个躬,然后退了两步,抿着嘴唇没有说话。

  乐队主唱拿着麦克风,刚准备说话,方晓抬了抬手,说道:“我想先问一下,这首歌是你们谁写的?”

  “是我们集体创作的。”

  “词曲都是集体创作的?”方晓不信,追问道:“即使是集体创作,也有个主笔的人,能告诉我是谁吗?”

  主唱一头长发,皮肤偏黑,看不出来多大年纪,他回头看了看,然后带着些许笑意说道:“词曲都是我写的。”

  方晓哦了一声,又说道:“刚才你们唱的这首歌叫《痛苦》,对吧?其实我还听过你们另外一首歌,叫做《不不不》,那首歌是谁写的?”

  主唱闻言一愣,孟芳菲在他后面指了指纹身男,说道:“是海鲜写的。”

  “海鲜?这名字有意思。”舒雁翔笑着调节气氛,问道:“是本名还是外号?”

  纹身男瓮声瓮气的回答道:“是本名。”

  几个导师都笑了起来,笑过之后,方晓举了一下手,说道:“其实这首《痛苦》非常的平庸,旋律很老套,即使放在上世纪90年代,也没有什么新意,歌词很空洞,社会不公,痛苦,金钱万恶,痛苦,制度**,痛苦……你到底在痛苦什么?音乐不是喊口号,摇滚更不是,而且你唱的时候没有力量感,高音吼的越高,音乐就越空,好像纸糊的假人,不真实。”

  乐队成员闻言面面相觑,有些不知所措,刚才被激烈的乐声催动,high起来的观众更是愕然,导演则精神大振,指挥摄影机抓拍各种表情。

  “我转身,是因为我觉得你们的贝斯手和吉他手很有才华,就这么被埋没了很可惜。”方晓看了看孟芳菲,说道:“你们如果愿意把《痛苦》改成《不不不》,我现在就能保证你们进前六,如果坚持用这首《痛苦》,下一轮100%出局。”

  主唱显然被方晓毫不留情面的点评搞蒙了,站在那发呆,孟芳菲上前取代了他,说道:“那首歌我们没有排练过。”

  “没事,只要你们同意改就行,下一轮还早,有时间练。”

  方晓如此推崇一首未曾演唱过的歌,乐队得了名气,节目多了悬念,观众有了谈资,本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然而主唱却突然说道:“我们不改!就唱《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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