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八章:换个环境_诡食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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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听苏小雨要见女儿,夏红很生气。

  她根本不给周慧任何说话的机会:“孩子我已经带走,她这辈子永远也别想见上一面,人要为自己做过的事儿负责,很多事,都是没有回头路的。”

  这一番话,说得周慧是哑口无言。

  她扭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没错,自己现在这样已经是无法回头了。

  夏红又坐了一会儿,临走的时候,给罗勇塞了一些钱:“这些是给你的,等初中毕业了,你拿着去打工吧,把这些当路费,离得远远的。”

  说着,她指着周慧对罗勇说:

  “永远也别跟她接触,等她死了再会来收尸!”

  就在夏红要出门的时候,周慧突然站了起来。

  她叫住了夏红,问她:“就算你不把孩子还给苏小雨,那你总该让她知道,孩子在哪里,现在好不好吧?”

  夏红顿了一下,回头看向周慧:

  “苏小雨的孩子,现在是我的女儿,她现在在哪里,过得怎么样,都跟苏小雨再没有任何关系了,所以,你最好什么都别问了。”

  后来罗勇初中毕业,带着夏红给他的钱,去了沿海打工。

  再后来,他接到了电话,说周慧死了。

  于是他请假回来替母亲操办了丧事,在那间布满尸臭味的房间里,他收拾周慧的遗物时,发现了那本相册。

  于是,他成家了也一直带着。

  虽然对周慧的不负责任,罗勇没有太大的感情,但是这是她唯一的遗物。

  放着,也是个念想。

  讲完这些,罗勇对我说:“那一天,是我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夏红。她给的钱,真的给了我很大的帮助。”

  我点点头,不得不承认,夏红在这件事儿上,做得很对。

  周慧已经是病入膏肓了,再多的钱用在他的身上,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刚才从罗勇的讲诉中,我已经听出了一些眉目来。

  夏红说得很清楚:“苏小雨的孩子,现在是我的女儿!”

  这句话,很明确的传递了这样的信息给我,苏小雨的孩子,现在就跟夏红住在一起,而且,是夏红的女儿。

  当听到这里的时候,我第一个想起的人,我王小果。

  不过,这个猜测好像也不城里。

  因为苏小雨比周慧先生下孩子,罗勇已经三十岁了,那么苏小雨的女儿,至少应该是三十几岁才对。

  可那王小果,看起来,就十五六岁的样子。

  从时间上算起来,这也对不上号的。

  罗勇的衣服上印着“你好大饭店”几个字,这是青神县声还算不错的餐厅,生意什么的挺好,高中一同学结婚的时候,我去吃过一次,味道挺不错。

  特别是那道“大蒜鲢鱼”,是招牌菜,别的地方的厨子,根本做不出这个味道。

  我问罗勇工作怎么样,他说还行。

  我想了一下:“要不这样吧,你以后万一工作不顺心,想换个环境,可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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