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063章:英荷再战_明末黑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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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舰。

  此前福建来的工程师与工人已经进驻天津造船厂,相关人员会对其进行理论知识与全流程的学习和培训。

  大概在崇祯三十九年(1665)之前,福建当地的船厂会下水第一艘致远型铁甲舰。

  甩锅爹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某新皇自然也会答应。

  不过由于诸多原因,建造时间会推迟两三年。

  某新皇相信在崇祯四十四年(1670)之前,铁甲舰的建造技术,基本还不会外流。

  至于以后,等法国或荷兰攒到足够的钱,同时本土造船厂完全掌握了吉野的建造技术,并开始建造定远,某新皇也会酌情考虑技术输出的事情。

  其实开价也不贵,一亿银币!

  不是像跟荷兰签署易货贸易的那种交易,而是实打实的一亿现银!

  某新皇认为定价不高的原因是真的有顾客登门议价,而且不是一个,是两个!

  能出现这个情况,很大程度上归功于鲁伊特与普特曼斯二人返回荷兰本土后,在议会进行的演讲,以及私下与议员们的“互动”……

  由于第一次英荷战争的失败,荷兰被迫承认英国人所制定的《航海条例》,这直接导致失去了对北美贸易的垄断权益。

  根据荷兰从事这条航线的商会的估计,至少会损失百分之十到十五的贸易额。

  但对荷兰总贸易额来说,并不会伤筋动骨,而且欧洲造船中心仍然在荷兰。

  荷兰议会与商会担心的是,如果英国人并不满足于此,还会再次动手,第二次英荷战争,荷兰是否可以反败为胜?

  其次,如果不安抚好法国这个蠢蠢欲动的邻居,本土随时可能遭到攻占的荷兰不可能全力对付英国。

  对于前者,议会同意采购用四年一亿银币的价格,用采购明帝国皇帝麾下公司出产的商品的方式来换购四艘铁甲舰。

  随后在尝到甜头之后,又采购了四艘铁甲舰,并用新几内亚岛换到了两艘,总计十艘。

  加上原先的木制战舰,可以组成一支上百艘战舰的舰队,基本利于不败之地了。

  对于后者,议会只能选择与马萨林握手言和,代价就是一次支付法国两千万银币。

  条件就是荷兰与法国签署永久互不侵犯条约,以瑞典与罗马作为条约的公证方。

  两千万银币的代价不可谓不高,但毕竟给自己免除了后顾之忧,可以全心全意对付宿敌英国了。

  此举也表明荷兰根本无意参与法国对欧陆霸权的争夺,也不会在陆地上与法国作对。

  特罗姆普在看过与之后,又在议会做了一番演讲,主题就是英国与英国海军的发展。

  克伦威尔通过派布莱克来东方的明帝国劫掠,一举获得了惊人的财富。

  几乎抵偿了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债务,余下部分也通过英荷战争之后获得的荷兰赔款还清了。

  两次都成为了赢家之后,无疑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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